关于做好2011年1月预计毕业研究生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10-09-01

各学院(系、所、中心):

 

         2010/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注册时,请各单位务必组织预计于2011年1月毕业的同学做好学籍信息核对和学籍异动申请等相关工作。具体步骤如下:

1、开学初,由各单位教务管理人员打印一份2011年1月“预毕业生情况审查表(一)”(在旧的管理系统中)作为进行预计毕业研究生管理的依据,请有关导师核实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,并敦促学生及时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或提前毕业的审批备案手续。请特别提醒学分还未完成的学生及时办理学籍延长手续。

2、所有预计于2011年1月毕业研究生的学籍异动截止时间为20101130,之后,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学籍异动手续。

3、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因学业问题不宜继续培养,拟转为硕士毕业者,必须于拟毕业学期的前一个学期提出相关申请。例如,计划2011年7月毕业者,必须于2010/2011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提出博转硕申请。

4、请提醒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特别注意下列事项:

(1)    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、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,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,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。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,一般不予批准延期。

(2)    2006级(含)以前的各届计划外研究生申请延期时,需缴纳延长期间学费,延长期间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。

(3)    2007级(含)以后的所有各届研究生在申请延期时,均应按规定缴纳学费,延长期间的学费参照上述(2)中的标准。

5、请预计毕业的研究生于2010年11月30日前登录校内门户复核本人信息,详细要求见《2011年1月预计毕业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和个人信息修改相关事项的通知》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年8月26日